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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国语学院团学组织2023年主要学生干部换届竞选的通知
浏览次数:1423  创建日期:2023-09-08
各部门、各团支部、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和学校《关于深化大连交通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构建“一心双环”的团学组织体系,密切联系最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外国语学院团委、学生会、新媒体中心学生干部换届工作,切实增强外国语学院团学组织在学生中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促进我院团学组织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外国语学院团委将开展2023年团学组织主要学生干部换届竞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本次学生干部换届竞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秉持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原则实行择优录取,注重结构合理、整体优化、民主监督、科学发展。

二、换届竞选对象

外国语学院2021级、2022级全体学生(现有团委、学生会、新媒体中心人员优先)

三、岗位设置

学生组织 部门 职务 名额 备注

团委 团委副书记(学生) 2

组织部 负责人 1~2

团校 负责人 1~2

宣传部 负责人 1~2

社会实践与素质拓展部 负责人 1~2

青年志愿者协会 负责人 1~2

创新创业部 负责人 1~2

学生会 主席团 3

办公室 负责人 1~2

学习部 负责人 1~2

生活部 负责人 1~2

外联部 负责人 1~2

体育部 负责人 1~2

文艺部 负责人 1~2

新媒体中心 主席团 1~2

新闻采编部 负责人 1~2

媒体宣传部 负责人 1~2

网络信息部 负责人 1~2

四、换届竞选方案设置

符合《关于深化大连交通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的实施方案》、《大连交通大学学生干部管理办法》规定,竞选院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专业排名(2022-2023学年)应在前1/3;竞选学院团委、新媒体中心主要学生干部,专业排名(2022-2023学年)应在前1/2或平均学分绩(2022-2023学年)75分以上,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热爱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团委、学生会、新媒体中心工作,有较丰富的学生干部工作经验。

(一)申报团委副书记(学生)、学生会主席团、新媒体中心主席团岗位:

现任院团委、学生会、新媒体中心部门负责人;现任2021级班级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生活班长;现任院级学生社团团支部书记、主席。

(二)申报部门负责人岗位:

现任院团委、学生会、新媒体中心2022级正式干事;现任2022级班级学生干部。

五、选拔办法

院团委、学生会、新媒体中心主要学生干部选拔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主席团选拔;第二阶段:部门负责人选拔。

院团委、学生会、新媒体中心学生干部选拔实行竞选制。院团委、学生会、新媒体中心主要学生干部选拔通过学习成绩、笔试、竞选演讲、组织谈话四部分成绩综合考察完成。

(一)学习成绩得分(30分)

学习成绩得分=2022-2023学年平均学分绩*30%。

(二)笔试(20分)

由院团委出题,统一时间考试,主要考察竞选对象的政治常识、办公软件应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写作能力等。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30分钟)。

(三)竞选演讲(30分)

主席团竞选评委由学院团委老师、现任主席团成员、外请嘉宾(兄弟学院团委老师、历任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代表组成;部门负责人级竞选评委由学院团委老师、现任主席团成员、拟担任主席团成员组成;均依照评分细则进行打分。

(四)组织谈话(20分)

主席团竞选者由院团委老师分别进行组织谈话,部门负责人竞选由拟任主席团成员进行组织谈话,给出评定成绩。选拔结果综合学习成绩、笔试、竞选演讲、组织谈话的各项成绩,依照成绩排序确定,上报学院团委审核无误后,予以公布。

六、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地点

9月11日前 填写竞选报名表 以问卷星的方式扫码填写报名表,并联系组织部负责人吉艺彤进入换届竞选报名群

9月12日 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 换届竞选报名群

9月13日 岗位调整 换届竞选报名群以问卷星的形式进行

9月14日 主席团、部门负责人笔试 线下

9月18日 主席团竞选演讲、面试 线下

9月19日 拟任主席团公示 学院网站、换届竞选报名群

9月22日 部门负责人竞选演讲、面试 线下

9月23日 拟任部门负责人公示 学院网站、换届竞选报名群

9月25日 名单公布 学院网站、换届竞选报名群

      上述时间节点如因特殊原因发生异动以最新通知为准。

      本次调整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对于没有合适人选的岗位,待有合适人选时另行任命。学院网站(fld.djtu.edu.cn)、“外语青春行”微信平台、换届竞选报名群为本次调整指定成绩及信息发布媒体,请参选人随时关注网站和微信平台通知。

本次院团委、学生会、新媒体中心调整最终解释权归院团委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