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排课工作开始进行,请组织授课教师按照“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执行计划”、“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程执行计划”及“合班分块表”填报“教师任务分配表”,于6月6日(十五周周一)前分校区报送。说明如下:
1.为保证教学质量,各教学单位应按照教学执行计划合理落实教学任务,各系、中心、教研室主任要严格审核并签字(电子签名即可)。
2.教授、副教授应为本科生授课。2022年春季学期未对本科生授课的教授及副教授,2022年秋季学期必须对本科生授课且保证独立承担学时≥32学时。
3.外聘教师须填写《大连交通大学外聘教师授课情况登记表》。
4.教师任务分配表应分校区填报,要充分考虑教学规律和多校区办学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学任务。为避免冲突,请务必标注教师是否跨校区授课。
5.教学班必须按照“合班分块表”规定的范围组合,原则上同一教师不能同时承担同一分块内不同教学班的课程。
6.机房授课的课程,对于所有课时都在机房授课的课程,请在任务分配表中填写确认好的机房地点及上课时间;对于部分课时在机房授课的课程,请在课表确定后,填写《计划内上机申请表》。
7.因课程教学需要有其它要求的请在备注栏填写。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执行计划
2.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程执行计划
3.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合班分块表
4.教师教学任务分配表
5.大连交通大学计划内上机申请表
6.大连交通大学外聘教师授课情况登记表
教务处
202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