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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大连交通大学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浏览次数:454  创建日期:2019-03-22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 “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文件要求,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我校定于2019年3月至4月举办第五届中国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大连交通大学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追逐梦想拼搏奋进永向前   勇立潮头敢闯会创铸华章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带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总体安排

       本次大赛将力争做到“五个更”。一是更全面,做强高教版块、做优职教版块、探索萌芽版块,探索形成各学段有机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链条,实现区域、学校、学生类型全覆盖。二是更国际,深度融入全球创新创业浪潮。三是更中国,以大赛为载体,推出创新创业教育的中国经验、中国模式,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的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四是更教育,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紧密结合,构建德智体美劳“五育平台”,上好一堂最大的创新创业课; 五是更创新 ,广泛开展大中学生创新活动,助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国家创新发展。

四、大赛组织

       本次校内选拔赛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主办,经济管理学院承办,大连交通大学ERP沙盘模拟协会协办。

五、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注: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六、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19 年 5 月 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6年 3 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三)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6年 3 月 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6 年 3月 1 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 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四)师生共创组

       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 年( 2014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 年 3 月1 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 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

七、参赛要求

1.参赛报名以团队为单位进行。允许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

2.每团队设指导老师1~2名。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参赛作品的指导老师在数量范围内可设不多于一名企业指导老师。

3.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已获往届辽宁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5.初创组、成长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6.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0%)。

7.各学院自行组织推荐参加校内选拔赛作品。

8.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9.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

10.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11.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12.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八、大赛赛制

1.大赛采用初赛、决赛的两级赛制。各学院选送参赛作品参加初赛评审(线下专家评审,不进行现场展示)。根据各学院提交参赛作品具体情况,选定作品参加现场决赛。并根据决赛情况推荐第五届“互联网+”省赛资格。

2.现场决赛采取ppt路演形式。采取“6+4”形式,6分钟现场ppt展示,4分钟专家答辩。总分的平均成绩为团队最后得分。

九、赛程安排

(一)报名阶段(2019年3月20日-2019年3月27日)

1.各学院组织本院的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大连交通大学竞赛管理系统(http://www.lgqzyy.com/cxjy.djtu.edu.cn/)进行报名。未在该系统报名的队伍不具备参赛资格。

2.竞赛系统报名截止时间3月27日晚24点。

3.竞赛系统报名成功后,加入QQ群:674364615。在群文件下载相关文件,将报名表、策划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音视频文件等一并压缩发至qq邮箱:1364000599@qq.com。(表格相应格式要求,命名要求会在表格内提示,请参赛队伍严格遵守)

4.3月27日24点后的任何报名文件,比赛相关文件均不允以接收。

5.若因个人原因造成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视为放弃参赛。

6.经审核,符合章程的队伍方进入选拔赛初赛阶段。

(二)初赛阶段(2019年3月28日-2019年4月10日)

       此阶段为专家审核阶段,所有作品均以匿名形式交给专家评审,最终成绩以各评委成绩总和为参赛队伍初赛最终成绩。选拔赛组委会将确定最终决赛名单下发至各学院以及相关QQ群。

(三)决赛阶段(2019年4月20日)

1.采取现场“6+4”路演形式,具体展演形式团队自行决定。最终决赛排名现场公布,省赛推荐资格后续通知各学院。

2.决赛地点:旅顺口校区二期教学楼J711。

3.决赛时间:2019年4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十、大赛奖项

1.大赛设置一等奖10%(每组),二等奖20%(每组),三等奖30%(每组)。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各组获奖的具体名额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

2.由学校推荐参加省赛项目。

3.设优秀组织奖、颁发证书。

4.设优秀指导老师、颁发证书。

十一、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将大赛作为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认真总结往届比赛的组织经验,为赛事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和经费保障,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提高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水平。

2.做好宣传发动。大赛是对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的一次检验,更是贯彻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广泛动员联系符合条件的参赛对象踊跃报名参赛,做到全覆盖,各学院参赛学生比例力争不低于在校生数的10%。要鼓励教师和符合条件的校友、导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共同创新创业。

3.强化实战训练。我校要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组织做好学校参赛项目实战训练工作,提升项目整体水平和核心竞争力;要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教、以赛促创,将大赛的成果、经验以及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反馈到教育教学过程中;要以大赛为载体,促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体系,从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制度创新和实践环节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创业教育新模式。

十二、相关联系方式

(一)大赛组委会负责人

刘  昀(老师):13840907865

谷  鹏(老师):13942085885

路文韵(学生):13848215632

(二)报名网址

大连交通大学竞赛管理系统(http://www.lgqzyy.com/cxjy.djtu.edu.cn/

(三)报名咨询及答疑联系方式

1.电话:路同学:13848215632

2.QQ群:674364615

3.微信公众号:交大创院、DJTUE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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